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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我5年沒上線,

連要怎麼發文都找了一小時...

我感覺我上輩子

不是李白,就是,莎士比亞,

先丟了一篇給某任的行為(一半),

其實我不在意,我們離婚時前的行為,

在一起好來好去,事後不騷擾,我就很感動了,

小孩都我養了,

都離婚了,妳還搞那麼多事情,

大家忍著不想跟妳計較,

一是看在我面子

二是彼此同事過

但是這些不是因該的,

我只說 

[不要給人添麻煩好嗎?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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